一、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第三者是否犯法需分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不构成犯罪:在一般情况下,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行为。我国法律目前没有通奸罪或类似罪名来对单纯的第三者插足行为进行定罪,这种行为更多是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不涉及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例如日常生活中,只是与有配偶者有情感纠葛、偶尔约会等情况,第三者不触犯刑法。
构成重婚罪的情况:如果第三者和夫妻中的一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种情况。例如,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其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邻里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这种情况下第三者就可能构成重婚罪,一般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涉及破坏军婚的特殊情况:如果插足的是军婚,破坏军人婚姻关系,即使未构成重婚罪,也可能触犯破坏军婚罪相关法律规定(具体需根据法律条文判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关于离婚诉讼中的民事赔偿责任
过错方配偶的赔偿责任: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配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属于对无过错方配偶权的侵犯,无过错方可以基于对方的过错行为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以弥补自己所遭受的损失。例如,因为配偶出轨第三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主张过错方对自己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第三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通常情况):第三者不是离婚诉讼当事人,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向第三者提出赔偿。虽然第三者插足是导致离婚的原因,但从离婚诉讼的法律关系角度看,不能直接要求第三者进行赔偿。